发布日期:2025-03-28 21:14 点击次数: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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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5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上交所”)连续发布三份监管措施决定书,针对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云峰新材”)IPO项目中的违规行为,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王华、林苏钦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两名签字会计师予以监管警示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是东兴证券继2024年10月因泽达易盛IPO项目被证监会调查后,投行业务再次暴露风控短板。
根据上交所披露,王华、林苏钦作为云峰新材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,存在以下未勤勉尽责行为:
1、未核查并说明发行人商标授权模式下存在个别经销商和 OEM 供应商由同一自然人控制的情况;
2、未审慎核查发行人研发管理内控制度的实际情况;
3、存在请发行人代为寄送和收取函证的情况,未合理控制函证程序。
上交所认为,上述行为反映出保荐人对发行人关键风险点的核查不到位,王华、林苏钦作为直接责任人被予以监管警示。
东兴证券近期公布的2024年业绩预告显示,其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76.89%-107.38%,主要依赖自营业务的超预期表现。然而,其投行业务表现却不容乐观:2024年保荐的IPO项目过会数为0,撤回或终止项目达7家。同时,投行业务违规事件频发:2024年10月,东兴证券因泽达易盛IPO保荐违规,缴纳1.05亿元惩戒性承诺金并整改;同年还因资管信披违规、债券违约纠纷被多次处罚或起诉。
责任编辑:杨赐 股票配资要求